大家都知道,新车上路交强险是必须要买的,但是交强险的赔付额度相当有限。
有限到什么程度呢?
首先是交强险的总责任限额非常低,总共是12.2万,分别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医疗费用赔付限额1万,财产损失赔付限额2000元,这次改革意见给出的方案是提高了责任总额20万,死亡伤残从11万提高到18万,医疗费用从1万提高到1.8万,但是财产损失没有变,还是2000元。
这三个保险项目分别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呢?
简单的讲,如果一辆车只有交强险的话,撞死了人保险公司只承担赔付11万的上限,现在可以提高到18万。如果撞伤了人,原来可以报销看病的费用1万元,现在是1.8万。如果没有只是赔付修车费用,原来对方修车费用中的2000元,交强险可以赔给对方,现在没有变化还是2000元。
除此之外,交强险对于无责方也有一定的赔偿,可能有些人不太清楚,因为这个赔偿额度非常低。
我曾经的奥拓有一年只买了交强险,在路上蹭到别人的车,赔付对方的修车费用上限是2000元,但是对我自己的修车赔偿只有100元,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之前是12100元,现在改革意见是调整为19900元,伤亡赔偿从11000元上调到18000元,医疗费用从1100元上调到1800元,财产损失100元没有调整。
理论上讲,如果交强险真的这样提高责任限额,那肯定是对车主有利的。
但是,这次改革没有说明价格是否会调整,如果价格不变的前提下,那绝对是良心定价了,但如果价格也随之上涨,我估计大家就要怨声载道了。
因为交强险是必买的,没有商量的余地。
其次,就是大家最关心的三责险。
大家都知道生命无价,但是真的遇到伤亡事故,赔偿过程中肯定要对死亡的人员定一个赔偿标准,到今天为止基本规则还是没变。
每一年,工资和社保标准都在提高,而且生活质量也在提高,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生命越来越重要,因此,当发生事故的时候,往往双方对于伤亡赔偿的心理预期都不一样。
不知道大家目前车辆的三责险买了多少万,从我销售新车这么10几年来看,以前最常见的是购买30万的三责,之后逐年提高,现在购买100万三责的人都担心不够用,购买150万甚至200万、300万三责险的都大有人在。
因此,这次改革意见从之前的5-500万,提高到了10-1000万元
大家也知道,三责险不仅是赔付人伤,包括在路面上不小心撞到了豪车,如果没有三责险保驾护航,很可能有让有责方可能一夜回到解放前。
不仅如此,这次改革意见还主张把商业险主险保障责任扩大,特别是“车损险”。
改革意见要求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再增加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包括: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损、自然、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
我相信老司机应该对这些保险内容都不陌生,以前就有,为什么现在叫新增呢?
这里要再强调一下,改革意见是把这些内容放在“车损险”里,也就是说,你只要买了车损险,以上7项保险内容就不需要再额外购买了。
大家也别急着拍手叫好,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还是那句话,目前没有对定价有指导意见,所以我觉得羊毛出在羊身上,今后车损险的费用应该会有上调。
我们再看这七个险种。
首先是盗抢,全国各地的治安情况有所差别,发生盗抢的概率大不一样,并且每个人的用车情况不同,有的上下班代步,都是固定的收费停车场,有的是跑公务,经常变化停车位置。而且不同车型被盗的难度,以及盗窃之后的转手率不同,风险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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