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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线星星峡收费站(资料图)
10月20日凌晨,G30线星星峡至吐鲁番段高速公路载客汽车收费标准恢复至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自治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新政函〔2010〕278号)的标准,调整为按车型收费,0.35元/小车公里。至此,疆内高速公路客车按车型收费实现统一。
据悉,星-吐高速全程584.4公里、双向四车道、共设置6处开放式收费站。该路段是2005年实施高速公路改扩建的,2011年底试运行,2013年底全线正式建成通车。按照201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自治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新政函〔2010〕278号)的标准,2010年以后新建成的高速公路基本实行了规定标准。但星-吐高速是分段分期建设的,建成后一直未执行这一标准,主要是考虑当时星-吐高速公路正在推行载货汽车计重收费试点工作,暂时放缓推行载客汽车收费标准调整。
此次恢复标准收费,是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61条第1款内容和全国ETC联网工作需要,按照201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自治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新政函〔2010〕278号)的标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决定于2015年10月20日零时实施。
这一收费标准低于国内高速公路0.55元/小车千米的平均收费标准,较西部欠发达省区也是最低的。(青海省0.41元/小车公里、陕西省0.53元/小车公里、重庆市0.56元/小车公里、贵州省0.63元/小车公里)
据介绍,我区公路进入最快建设时期是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后,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61.3亿元,其中的绝大部分是通过“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完成的。截至2014年底,全区公路总里程达17.5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大通道里程由“十一五”末的843公里增加至4316公里(在建近1千公里),跃居全国第12位。这五年是新疆交通历史上发展最快、最好、老百姓受益最多、最大的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