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7月30日凌晨3时50分,连霍高速公路乌拉泊收费站,民警正逐一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新A56XXX的微型单排小货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驾驶员酒气熏天,副驾驶座位上还放着两三瓶喝了一半的啤酒。“我们询问司机时,他表述含糊不清,并且站都站不稳。”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乌拉泊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马学涛告诉记者,驾驶人布某很爽快地承认自己喝了酒,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酒精含量,结果显示布某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为307毫克,已超醉酒驾驶标准近4倍。
随后,马学涛在对布某进行常规调查时,发现其驾驶证、车牌全是假的。马学涛说,后来布某承认自己确实没有考取驾照,所持驾照是套用了自己老乡驾照信息的假证。
马学涛留意了一下该车的其他手续。“在车前挡风玻璃上贴着的各种检验标志中,除了交强险标贴是真实的,其余包括车辆的年检标贴、环保黄绿标等,全是假的。”马学涛说。
凌晨6时许,民警带着做完抽血酒检的布某回到乌拉泊收费站进行后续处理时,布某想趁民警交接工作的空档溜走,所幸被协警人员发现,将其“揪”了回来。布某仍不死心,掏出钱包,“豪爽”地对马学涛说:“你要放我走,我给你3000元,给那个协警也3000!”布某的贿赂行为遭到马学涛的厉声斥责,这才老实下来。
“回到大队进行后续调查时,我们发现了更大的问题。”马学涛说,该车的行驶证也是假证,而且该行驶证上涉及到的车架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等信息,均是套用其他车辆的,并且嚣张到“各套一辆”。
马学涛立即对已被查扣的微型货车仔细检查,这一查让他犯了愁:“该车前挡风玻璃下、车辆大梁上印刻的车架号均被人为抠掉了,发动机上的发动机号也被抹掉了。也就是说,这辆车的‘身份证’信息全都确定不了。”
经过一夜醒酒,42岁的布某在众多证据面前似乎清醒了不少。“这辆车是我前不久托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的一个朋友花了6000元钱买的。买来时就有全套的手续,包括我的驾照,具体他怎么办出来的,我也不清楚。”布某在交代了这些问题后,便对其他违法行为含糊其辞。目前,警方正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并表示,不排除该车是盗抢车的嫌疑。
“我们已经对该车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根据规定,强措凭证上最多可列明5项违法,而布某涉及的严重违法行为已达7项。”马学涛表示,目前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上,布某涉及的违法行为有醉酒驾驶、无证驾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的驾驶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这5项,累计罚款金额至少19000元。此外,布某还涉嫌挪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套用他人机动车驾驶信息等违法行为。而布某的醉酒驾驶违法一旦定罪,还将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