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14年6月9日起调整友好东巷及友好商场南巷的通行方式,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1.将友好东巷(原克拉玛依东街南巷)调整为由北向南方向的单行道,禁止车辆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2.将友好商场南巷(友好路至友好东巷之间路段)调整为由东向西方向的单向道,禁止车辆由西向东方向行驶。
3.将友好商场南巷(友好东巷至滨河路之间路段)恢复为双向通行。
4.友好东巷及友好商场南巷全线双向禁止车辆停放。
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3日为宣传教育期,2014年6月14日起开始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