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5月1日,在玛纳斯县凤鸣湖广场刚刚投入运行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站点旁,听完如何租赁公共自行车的方法后,家住玛纳斯县的陈玉科高兴地说。
为改善居民的出行条件,玛纳斯县与昌吉公交集团合作,投入130余万元,首批购进了100辆自行车,开发建设首个县级公共自行车租赁项目。
“先凭二代身份证在玛纳斯县办理实名公交卡,然后在公共自行车租赁刷卡区刷卡,锁就会自动开启,自行车即刻拉出,就能实现租车了。”当日,昌吉公交集团总经理孙建新一边向围观的市民介绍租用自行车的方法,一边亲自示范如何取、还自行车。
孙建新介绍,玛纳斯县一共要建四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站点,除了凤鸣湖广场,其余三个分别在西海公园、葡萄酒公园、文化广场。5月底其余三个站点全部投入使用,每个站点停放25辆自行车供市民租用。根据后期城市发展需要,公共自行车换乘点和自行车还会增加。
玛纳斯县公共自行车租赁收费标准为2元/小时,换乘站实现智能化、无人化统一管理,收费系统与公交车智能收费系统相结合,使自行车智能卡与公交车智能卡互通互用,换乘站可通过子系统实现自行车互停互放。
编辑语:新疆最早“试水”公共自行车租赁的城市是阿克苏市,目前塔城市、奎屯市等地均已实行公共自行车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