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5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开始正式实施。当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举行了管理办法实施暨网络有奖知识问答开奖仪式。
在媒体记者、公证处公证员的监督下,从亚心网、天山网、新丝路三家网站有效答卷的10145名参赛者中,以公开抽奖的方式产生一等奖6名(iphone5S)、二等奖15名(联想平板电脑)、三等奖30名(爱国者1T移动硬盘)。
在《管理办法》启动仪式上,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董建西表示,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还要利用至少一年的时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公安部门也将逐步开始对正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格的登记注册,依法实施管理,用五年时间,在2019年5月1日前,完全取缔超标电动自行车。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支队支队长蔡青告诉记者,目前,为超标电动自行车“量身定制”的电动车注册管理系统正在紧张的修正阶段,预计超标电动车登记注册业务将推迟至6月1日正式启用。“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们仍将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提高《管理办法》的知晓率。”蔡青说,管理系统主要包含有车辆牌照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办理项目。
而对于考取“超标车”驾驶证的工作,目前已逐步展开。“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驾照考试及申领业务,我们将参照道交法关于轻便摩托车驾驶证考取的相关规定,安排驾驶人学习和考试。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推进《管理办法》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我区交警部门在《管理办法》实施初始阶段,将以批评教育、宣传普法为主,尽量放宽处罚权限,对于6月1日后,经交警多次查处仍不上牌、考证的超标电动车及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严厉处罚。
编辑语:在新规“禁止销售”环节,由于考虑到各地不少电动车经销商目前仍有大量库存等实际困难,各职能部门也将放宽政策,给商家部分“缓冲时间”,避免“一刀切”所带来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