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彭某为了每天省10元钱,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他需要承担一次被记12分,缴纳罚款还有拘留15天的相关处罚。4月2日18时,吐乌大高等级公路盐湖收费站,一辆牌照是新AU打头的白色轿车引起交警的注意。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达坂城大队民警介绍,牌照不假,可让人生疑的是新AU是前几年发放的号段,而这辆车却是今年的新款。经详细检查,交警发现,驾驶员彭某的行车证虽然是真的,但登记日期却和这辆车的“年龄”不相符。上网调查后,交警发现这副牌照属于一辆面包车,这时彭某才坦白:“确实不是我的牌照,是我从朋友那里借的。”
彭某从后备厢中取出了自己的牌照,原来他的车是在湖南老家买的,车牌照为湘F开头。由于他常年在乌鲁木齐工作,觉得开着外地牌照的车每天都要花10元进城费不划算,他便在牌照上打起了主意。交警根据车辆登记信息与车牌的主人多次联系,但始终没联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