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办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2014年,兵团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由调整前的2083元达到2320元人民币,人均月涨237元。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国福介绍,到2014年,新疆兵团已是连续十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此次养老金调整的时间为2014年1月1日,将惠及新疆兵团5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兵团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补发。
据了解,此次兵团调整的范围为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人员,包括2013年12月31日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包括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凡符合201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在2013年末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60元。
王国福称,与往年相比,今年兵团在普遍调整中,改变了往年在缴费年限15年的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调整的做法,按实有缴费年限数计发,每满1年每月增发5元的基本养老金,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按照国家提出要“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的要求,对缴费年限不够15年、待遇偏低的困难群体采取倾斜保底的措施给予照顾。对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直接按缴费15年计发,即月增加7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014年,兵团加大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调整倾斜的幅度,对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4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55元。按照退休人员地区类别分档予以倾斜调整,适当提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五至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
兵团要求务必在3月31日前将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个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