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取消出租车驾驶员户籍限制条件
汽车在线讯:3月4日,从乌鲁木齐市统管办了解到,乌市取消了区域出租车驾驶员户籍限制条件,也就是说,就算没有本区域的常住户籍,只要符合条件,照样可以驾驶区域出租车运营。
此前,为解决米东区、达坂城区、头屯河区等边远区域群众就业难问题,乌市对区域出租汽车驾驶员限定了必须具备本区域常住户籍的准入条件,在一定时期内确实起到了促进本区域群众就业的作用。随着乌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群众就业渠道不断扩大,人口流动加速等原因,出租汽车驾驶员流失情况日益显现,原设定的户籍限制条件制约了区域出租汽车健康有序发展。
即日起,乌市取消区域出租车驾驶员户籍限制条件,并对区域出租车办理从业手续业务进行调整。只要取得乌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人员,均可办理区域出租车从业手续。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常住户籍和非常住户籍办理从业手续所要求的标准也不完全相同。具有乌市常住户籍的人员,持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就可以办理从业手续。而非乌市常住户籍人员,持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居住证和经营使用权人出具的经济担保公证书方可办理从业手续。
乌市统管办也提醒各企业和经营使用权人应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教育,加大自查自检力度,杜绝跨区营运行为。
目前,乌市米东区、达坂城区、头屯河区的区域出租车有1500多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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