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出租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载,否则,新疆库尔勒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将按照《库尔勒市出租车错峰交接班规定》,对出租车司机给予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12月3日,库尔勒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针对冬季乘客反映打的难一事,召开新闻通气会,回答市民的提问。
近期,有不少乘客拨打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电话2154888投诉,称上、下班高峰期,一些出租车司机明明亮着空车灯却不载客;乘客招手拦停出租车后,司机以没气了、要吃饭等借口拒绝载客;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乘客要求进入小区,但司机以不好调头等借口拒绝送乘客进小区……
对此,库尔勒市客管处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当出租车司机得知乘客去向后不得拒载,乘客遇到此情况,可以记住车号并及时拨打市客管处投诉电话;出租车司机必须将乘客送至目的地,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前往的,否则均属于无正当理由终止服务;乘客乘坐出租车时一定要索取发票,一旦有物品遗失在出租车上,可以及时联系市客管处工作人员,他们将根据发票上的信息联系到出租车司机,协助一起寻找遗失物品,对于无法提供发票的出租车,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车费;对于出租车司机拼客现象,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规范拼车及其收费标准,对于乘客的投诉,客管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出租车严禁超载。
此外,根据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夜间,出租车前排不得乘坐成年男子;公安部、建设部第31号部令《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规定:赤膊者、醉酒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及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不准乘坐车船;夜间,如有乘客要求去城区以外的地方时,出租车司机有权要求乘客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并且到就近的公安机关登记,如果乘客拒绝提供证件,司机可以拒载。司机不得与乘客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