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11月28日,北京市交通委、公安局、发改委、科委等14个单位联合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细则》),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细则》规定,从明年起到2017年,北京市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共60万个,从而使机动车保有量到2017年底不超过600万辆。
《细则》中提出,北京市小客车年度指标配置总量减为15万个,确保2017年机动车保有量不超过600万。从明年起到2017年,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共60万个。年度配置指标总量由24万个减少到15万个,从而使机动车保有量到2017年底不超过600万辆。在制表结构构成上增加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类别并逐年增加所占比例,60万个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中,17万个为新能源小客车指标。
此外,细则中还明确,将根据个人参加摇号的累计次数设置阶梯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24次(含)以内未中签的,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25次至36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档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累计参加摇号37次至48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档期基准中签率的3倍,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