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9月2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在业内三包研讨会上透露新消法或于10月31号出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显示:第二十二条将改为第二十三条,增加一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微型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不同于汽车三包必须先自己找鉴定机构鉴定完再评判,在新消法中,购买汽车后6个月内消费者只需证明损失即可投诉经营者,而责任举证环节就转由经营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