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
开斗气车
危险指数:★★★★☆
“路怒症”,百度百科的解释是——“带着愤怒去开车,指汽车或其他机动车的驾驶人员有攻击性或愤怒的行为”。而故意用不安全或威胁安全的方式驾驶车辆或实施威胁。
路口转向不减速、不注意行人
危险指数:★★★★★
有关路口转向,几乎对每位司机来说都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这里的一个关键词就是“内轮差”。“内轮差”的定义是指车辆转弯时的前内轮的转弯半径与后内轮的转弯半径之差。由于内轮差的存在,车辆转弯时,前、后车轮的运动轨迹不重合。在行车中如果只注意前轮能够通过而忘记内轮差,就可能造成后内轮驶出路面或与其他物体碰撞的事故。
闯黄灯
危险指数:★★★☆☆
闯黄灯在如今的日常行车中几乎是件很平常的事,晚一个灯就要慢上几分钟甚至十几分钟,突然间的一脚刹车也容易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所以很习惯的,许多驾驶者在前方路口黄灯亮起时选择的均是踩着油门通过,殊不知危险却常常就隐藏在这零点几秒之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鬼探头
危险指数:★★★★★
“鬼探头”,一个听起来就挺恐怖的名词,通常是指在车辆超越两侧车辆的瞬间,从被超越同侧车辆的车头或逆向车辆的车尾处突然跑出行人或车辆的场景。遇上一次“鬼探头”就足以让驾驶者被吓的半死,若是撞上更基本上是非死即重伤,被撞者几乎没有全身而退的可能。
不合理使用灯光
危险指数:★★★★★
很多人或许不明白为何我们将不合理使用灯光的危险指数设为最高,那么在看完接下去的内容之后,希望您能有所觉悟。关于不合理使用灯光的部分内容摘采自郭骁编辑之前所撰写的《这就是谋杀!送给那些不会用远光灯的人》,但由于灯光的使用不当会直接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因此在本文中我们再次将其拿出来进行单独讲解。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开启路灯或者其它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的车辆应该在会车前150M之前切换至近光灯,许多带有自适应大灯功能的车辆会自动在会车时切换远近光灯。但虽然远光灯的不良影响大家都心知肚明,但依旧有一些人不顾他人安危,执意使用远光灯行车,害人害己。
违章乱变道/逆向超车
危险指数:★★★★☆
违章乱变道在日常生活中是最常见的不安全行驶行为之一,由于抓现行较难,并且违章现象普遍,所以并不被大家所注意。但实际上,乱变道却是最可能导致严重交通事故的诱因之一,尤其是一些习惯了在道路上变道不打转向灯的出租车司机和小货车司机。
而逆向超车,顾名思义,是指行驶到对向的车道中来超越通向行驶的车辆,是基于违章乱变道的一种更为严重和更加危险的行为。由于超车时无法判断对向来车的具体情况,因此用这种方式超车几乎就等同于玩命,另外,即便对向在视野范围内没有来车,若是在超越至一半时发现对向来车,而超越动作又无法完成,同样会造成危险。
斑马线/学校门口不减速
危险指数:★★★★☆
人行横道线(斑马线)上行人优先的准则谁都知道,但是面对没有信号灯的横道线,你会减速吗?许多恶性事故就发生在这样的横道线上,驾驶员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去通过这些路口,而一旦行人从中走出,结果就是被驶来的车辆直接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