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以来,在乌鲁木齐有不少车主之间流传从2013年开始,改气车辆都必须达到国五排放标准才给发环保检验标志的绿标,使得众多原有改气计划的车主们陷入纠结,怕改完气后自己的汽车拿不到环保检验绿标,对改气只能望而却步。
对此,乌鲁木齐市环保局给出了比较详细解答,对《公告》中的要求和说明,很多市民存在误读误解,并非是大家所理解的所有的燃气机动车都要实施国五标准,实际上是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国五标准,环保部门才将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如不符合此标准,将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停止其注册登记。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黄忠表示,《公告》主要针对中型、重型客车和货车,而这其中轻型载客车和部分轻型货车仍然是执行现有的国四标准;同时,《公告》是针对生产、进口、销售及新上牌车辆进行了新的要求,其中,总质量小于3500kg的载客汽车,即家用轿车,还是在执行国四标准,并且已经在使用的家用“燃气车”还是按照用车标准执行定期检测,检测合格就可领取环保标准。国家将通过不同阶段对车辆标准的提升,实现使大多数车辆达到排放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