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在1月15日,家住安徽省无为县襄安镇的耿某无证驾驶一辆“黑头”大货车在行至辖区319省道梅家楼路段时,被执勤交通民警查获。因其涉嫌无证驾驶“黑头”营运车辆上路行驶等多种违法行为,最后被执勤民警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严厉处罚。同时大货车也被暂扣,将作强制报废处理。
当日上午10时许,在无为县梅家楼路段执勤的该县襄安交警中队民警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蓝色大货车有些破旧,车后还装上一辆挖掘机,遂通过对讲机请求中队内勤民警通过网上查询此车信息,得知此车已于2008年3月到了强制报废期,于是,执勤民警通过对讲机通知下一岗民警堵截此车,最后被成功截住。经查,驾驶人耿某本人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所驾大货车属营运“黑头”车辆。耿某随即连人带车被带到中队接受进一步审查。
原来,耿某所驾驶的号牌为皖N175XX的大货车是去年6月份花20000元在邻村张某手里买的,因自己家有一辆挖掘机,为了省钱他就冒险买了这辆黑头大货车,以图运输挖掘机做生意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