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工信部产业司11日消息,工信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将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与车辆购置税征缴数据系统相挂钩,对提升车辆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水平,加强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通知》要求机动车生产企业(包括国内和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从2013年4月1日起使用新版“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填报、上传车辆配置信息等内容。
在车辆购置税收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自2013年7月1日起,对2013年4月1日(含)之后生产的国产机动车(或报关的进口机动车),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上传的车辆配置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减免税等相关业务。无车辆配置信息的不予办理。
两部委表示,将定期对机动车生产企业上传车辆配置信息进行核查,对未按要求填报或上传车辆配置信息的企业,国税机关将依据税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工信部按照行政许可法及车辆准入管理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撤销产品或企业准入许可等处理。
该《通知》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加强车辆出厂合格证管理和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管理,提高车辆购置税征管效率和优化纳税服务,对促进汽车行业规范管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