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线讯:随着汽车消费日益增长,而有关于其的用车政策也备受消费者关注,汽车排污费的消息一出就成为车市关注焦点。
有消息称,政府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目前已在论证阶段,预计会在十八大后实施。第一步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逐步推向全国。
据传,目前汽车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可能和车船税一样,按照排量征收:即排气量为1.0以下、1.1—2.0、2.1—3.0、3.1—4.0、4.1—5.0,分别按不同额度的税费征收。
事实上,汽车排污费并非首次走进公众视野。早在1998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现为国家环保部)联合发文,在杭州、郑州、吉林三大城市进行总量排污收费试点工作。当时,对小型车辆征排污费每辆300元/年、中型车辆每辆500元/年、重型车辆每辆600元/年,摩托车、助动车50-100元/年。费用收取到2003年6月30日。2009年,主管部门再次传出将有可能收排污费的消息。但在成品油费改税等其他因素影响下,迟迟未能推出。如今,征收汽车排污费风声再起,似乎离落地之日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