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故后车辆无法继续行驶,因拖车产生了救援费和停车费,但保险公司竟以“车辆没有达到不能开的程度”为由,拒绝赔付上述费用。而且,因事故而应赔偿对方车辆的1.5万元钱,也是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才支付的……
近期,本报接到不少车主反映车险理赔难的情况。记者调查了解到,不少保险公司在定损等环节中频耍花招,压价赔付的背后隐含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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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保险公司遭遇投诉
投诉时言及在理赔过程中遭遇的各种困难,被保险人对所投保的公司颇有微词。其中,不乏阳光财险、中华联合财险、中国人寿财险等大牌保险公司。
投诉阳光财险:
保险杠撞破想拿焊枪补
2012年6月,彭女士的本田雅阁不小心撞到另一辆车的轮胎螺丝上,前面的保险杠撞出了个洞。当时,阳光财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彭女士,可以为其在指定的汽车维修店维修,将破损的洞补上。“当时我问他,补了能看出来吗?他说‘能看出来’。能看出来你还给我补?!”彭女士说起当时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对话,至今仍觉得可气又可笑。由于协商未果,彭女士就把车开到4S店,准备更换新的保险杠。保险公司指定维修店里的维修人员,竟然拿着焊枪等工具来到4S店,准备进行修补,但彭女士坚持要求更换新配件。
彭女士称,后来她找到阳光财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反映该事,对方“没说什么”,并为其赔付了更换保险杠的钱。彭女士表示,在4S店换新保险杠需要花费一千余元,而如果按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要求,在其指定的维修店维修,仅需大概三四百元。
7月19日,阳光财险济南理赔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保险行业有“以修复为主”的原则,彭女士的车辆情况应该是破损较小,达不到更换的程度,而且修补以后经过打磨等环节,不会太明显,也不影响使用,正常来讲,此类情况应该进行修复。而且对车主来讲,即使有过小的修补,原厂的零部件还是胜过更换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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