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船使用税1月1日起实施 本月暂停收费
2012-01-10 12:10:43来源: 《广州日报》
新的车船税征收标准已于1月1日正式实行,其中,排气量1.0升、1.0~1.6升乘用车以及全省摩托车车船税从2012年起,每年可减少60元,调整为180元、360元和36元。
对于新的车船税实施,有汽车专业人士表示,按排量征收对于车主来说是减少了一定的用车成本,同时也让车主关注到了环保,在购车的时候会更加注意买小排量的车型,以便低碳出行。
新车船税解读
根据新的车船使用税征收方法,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来分档。
1.0升(含)以下的每辆18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36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42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72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18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3000元;4.0升以上的4500元。
新标准加大对公共交通车船及农村车船扶持
按照新的税额标准,全省摩托车和47%的乘用车车船税每年可减少60元;全省挂车车船税每吨可减少48元。同时,新标准加大了对公共交通车船以及农村车船的扶持力度,2015年12月31日前,对公共交通车船由目前的减半征收改为全额免征,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享受四年免征收车船税优惠。
暂停征收期间可正常办理车辆年审业务
据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公布,由于该局征收系统需根据新的车船税适用税额进行调整和测试,2012年1月1日至31日期间,东莞市暂停征收车船税税款。2012年2月1日起恢复征收。
暂停征收期间可正常办理车辆年审业务。暂停征收期间已办理年审的车辆,应在12月31日前缴纳本年度车船税,逾期缴纳将按日加收滞纳金。
可网上查询车辆是否登记排量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9座以下乘用车按排气量分档征收车船税。为确保依法缴纳车船税,我市该类型车辆纳税人可登录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查询所属车辆是否已在地税部门登记排气量信息,网址为www.dgds.gov.cn。
如对查询结果有异议或查询结果显示尚未登记的,可带上机动车登记证、出厂证明等任一证明车辆排量资料到车辆所在地地税分局重新核定或补录排气量信息。
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
车商:排量在1.6以内的车型备受关注
对于新的车船税实施,车主罗小姐高兴地说,她买的是赛欧的1.2排量的车型,如按广东省地税局公布的这个征收方式,她每年可以少交60元。“第一年是按420元来交,现在按他们的征收方式则是360元”。
按新的车船使用税按排量来征收,大部分车主表示,会在购车的时候考虑更加环保的车型,以减少用车的成本。近日,记者走访了众多的车行,寮步汽车城比亚迪的经销商相关负责人表示,排量在1.6以内的车型现在都备受广大的消费者关注,消费者在选择车型的时候,也会考虑到未来的用车成本。
专业人士张小军认为,新的车船使用税办法的征收,会扭转部分消费者追求大排量车型的想法,因为越是大排量车型,车船使用税就越高,而以消费者的日常需求,1.6以内的车型足以应付。